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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氟化工艺是国家安监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安监局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的工艺之一。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一、考证要求
(一)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
二、考证类别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3、氯化工艺作业
4、硝化工艺作业
5、合成氨工艺作业
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7、氟化工艺作业
8、加氢工艺作业
9、重氮化工艺作业
10、氧化工艺作业
11、过氧化工艺作业
12、胺基化工艺作业
13、磺化工艺作业
14、聚合工艺作业
15、烷基化工艺作业
16、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
17、电石生产工艺作业
18、偶氮化工艺作业
19、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20、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