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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单位需符合安全条件,建立安全制度,从业人员需接受教育和培训并持证上岗。危化品证由应急管理局颁发,分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证。报名需满足年龄、学历和健康条件,提供身份证、照片和学历证明。理论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危化品证全国通用,可跨地区申请复审、换证。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考试类别:
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从业人员。
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需办理复审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审应当于应复审日期届满前60日前提出考试申请。
危化品安全管理员证颁发部门:
是由当地应急管理局颁发的,主要面向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等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目的是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都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全国通用,官网可查。
危化品证分为:
①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③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化品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证报名条件及报名所需条件:
1、年满18周岁方可考操作证;
2、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阙、心脏病、色盲等防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危化品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证报名条件及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一寸白底照片1张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1份
危化品证理论内容:
综合知识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行为管理、事故的预防、风险管理与安全评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组织机构的组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危化品证专业知识内容:
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概述、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有害因素(热湿、粉尘、物、噪声、辐射)的防治管理。
应急管理局发的危化品证全国通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危化品证持证人员申请复审、换证的,可向户籍地或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换证;到期申请复审的,由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证。复审只考理论,满分100,80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