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高处作业证要多久?怎么报名?

发布时间:2024-12-07
来源:特种作业培训考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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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是三年,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必备证书,证书必须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查询平台能查询到,才算是真实有效的。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以下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主要考虑到“悬空作业”、“攀登作业”属于两类不同的作业,一般由不同人员操作,实际工作中很少重复,拆开后能更加准确界定工作岗位。将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拆分为“悬空作业”、“攀登作业”,覆盖原作业范围。

  高处作业证-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白底电子照片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明1份

  4、个人健康承诺书1份

  高处作业证的考试难度:

  高处作业证书旨在为考核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事高处作业的安全生产知识、责任意识和基本的操作能力和常识。因此考试难度其实是不高的,只要通过练习理论题目和认真参加培训都是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

  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之一,因此从业人员需要持有应急管理部(原安监局)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初次取证需要参加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80分为及格线。高处作业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30天左右需要进行证书复审,复审需要本人重新参加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

  防坠落保护系统

  (一)防坠落保护系统组成和功能

  防坠落保护系统是发生坠落时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系统,由柔性导轨、自锁器、安全短绳和坠落悬挂安全带组成。

  1.柔性导轨

  固定在挂点装置上,沿作业面敷设,带自锁器,发生坠落时承担人体冲击力的长绳,亦称“生命绳”,也可称副绳、保险绳等。

  柔性导轨的作用是当高处坠落发生时,承担和吸收坠落者的冲击力,使坠落者停留在绳上。坠落发生时柔性导轨不仅承担了坠落者的人体重量,而且还要承担坠落者人体重量引起的冲击负荷。所以,柔性导轨平时不受力,一旦受力就远远大于工作绳所受力。

  2.自锁器

  具有导向和自锁功能的器具,可重复使用。沿柔性导轨,随作业人员位置的改变而调节移动,发生坠落时,能立即自动锁定在柔性导轨上。

  (1)自锁器结构图

  (2)工作原理:无负荷时扭簧将自锁器齿牙轻轻卡住柔性导轨,作业人员只要用手提起自锁器绳环臂,自锁钩就能上下移动,不影响作业。一旦人体坠落,在下落人体重量形成的冲击力作用下,自锁器的齿牙紧卡住柔性导轨,阻止人体继续坠落。

  3.安全短绳

  连接自锁器与坠落悬挂安全带的绳,具有吸收冲击能量的作用。

  4.坠落悬挂安全带

  当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时,将作业人员悬挂在空中的安全带,称为坠落悬挂安全带。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以全身式坠落悬挂安全带替代了通用Ⅲ型双背带式安全带。国家标准《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23525)与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一致,规定使用全身式坠落悬挂安全带。坠落悬挂安全带用化纤材料制作成织带,织带分为直接受力的主带(如背带)和不直接受力的辅带(如胸带)。主、辅带及调节扣、扎紧扣等金属件按要求连接并缝制在一起,制成坠落悬挂安全带。坠落悬挂安全带是全身式安全带,它没有腰带,受力点在大腿和躯干,受力点多,受力面积大,腰部单位面积受力减少,腰椎和内脏不易受伤。

  (二)安全技术要求

  (1)坠落保护系统需单独在屋面固定。

  (2)每个作业人员应单独配置坠落保护系统,并与悬吊下降系统同时配套使用。

  (3)自锁器在发生坠落锁止后,应借助人工明确动作才能打开。

  (4)柔性导轨、安全短绳经过一次坠落冲击后应报废,严禁重复使用。

  (5)柔性导轨的结构、强力要求等与工作绳相同。

  (6)安全短绳的结构、强力要求等与工作绳相同,国家标准要求安全短绳的绳长不得大于600mmc

  (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1.柔性导轨

  发生坠落事故时,如果柔性导轨起作用,保护了坠落人员,此时柔性导轨承受了冲击负荷,必须报废,不能重复使用。

  2.自锁器

  (1)使用方法:

  ①左手将自锁器垂直,扳开保险扣。

  ②右手将开锁器打开脱离限位销,朝下扳至限位空与限位销相吻合,保险插销被打开。

  ③将绳环朝上扳后往左翻自锁器被打开。

  ④装在柔性导轨上后按照相反顺序即可锁住柔性导轨。

  (2)注意事项:

  ①使用前应检查自锁器、安全带、柔性导轨各零部件功能是否正常。

  ②自锁器配用柔性导轨为16mm。

  ③自锁器不准反装,使用时如发现部件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

  ④自锁器不能摔、打、敲,不储藏在阳光暴晒、潮湿或有腐蚀气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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