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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证是依据《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适用于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操作。操作人员需满足年龄、健康、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要求,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应急管理局发证。证书3年一审,6年一换,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照片、学历证、健康承诺书和制证申请表。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证是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其适用范围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包括竖井、盲竖井提升机,斜井、盲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矿山提升机操作证,发证机关:应急管理局(原来的安监局)证书3年一审,6年一换。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且取得理论、实操成绩合格后,由发证机关制证后方可取得。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验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级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白底照片1张(大小不分、底色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1份(没有毕业证可提供户口册本人信息页)
4、个人健康承诺书1份(学校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
5、制证申请表1份(学校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