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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调度室:实施前,由矿调度室提前通知:措施贯彻人、安监部现场监督人、通风队现场负责人、救护队实施人员、机电工区电工及措施中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在所启封密闭前集中贯彻措施,并做好措施的贯彻学习和签字;现场实施人员未人人贯彻学习措施,不得入井。
"2、排放瓦斯前,机电工区负责派电工切断内所有电源,断电区域的开关必须悬挂“严禁送电”标识牌;同时,回风流经过的断电区域中的电话必须切
断电信号"
3、排放瓦斯前,监控室负责在回风风流汇合点处安设瓦斯探头,控制汇合点瓦斯浓度。排放区域无监测系统,排放地点安装探头确有困难,应由监控队书面请示矿总工同意,由安瓦队瓦检员每十分钟测定一次汇合点后15m处瓦斯浓度。
4、排放瓦斯前,救护队负责派救护队员将 内所有人员(措施执行人员除外)撤除至进风大巷等安全区域,同时在各警戒点站岗警戒(站岗警戒点见图),站岗人员到位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5、排放瓦斯前,通风队应派队干到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并检查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如有异常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排放瓦斯前,安监部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撤人、断电、站岗、通风、监测系统及安全措施检查、恢复正常供电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排放瓦斯前,救护队必须派 人站岗警戒
另派2人:1人观察监测主机,1人采用绳索在局扇排风侧5米处的风筒上捆扎,收紧或放松绳索控制局扇的排风量,数人启封密闭。在密闭墙中部启封部分墙体(长×宽=1.5m×1m)剩余墙体待正规通风系统形成后再拆除。(警戒点如通风系统示意图所示)"
8、启封密闭前,救护队队员应先检查密闭前有无瓦斯积聚;如有,则应先处理密闭前积聚瓦斯。
9、排放瓦斯前,瓦检员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局扇。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10、启封密闭时,必须使用铜质工具,避免产生火花。
11、启封密闭时先在密闭上角打开一个较小的孔洞,逐渐使风筒靠近孔洞,同时检查回风风流中瓦斯。当风筒出口附近瓦斯浓度不超过1.2%时,缩小风筒出口口径以加在风筒出口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口前方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2%时再延一根风筒,采取相同方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延至与巷道内风筒(原铺设的风筒)时,通过调节风筒间的错距控制送入碛头风量大小。当碛头和回风瓦斯浓度分别降到1.2%和1%以下时由两名救护队员带好正压氧气呼吸器一道进入碛头全面检查原积聚区内风流中的瓦斯情况,只有在瓦斯浓度已降到规定浓度0.8%以下,二氧化碳<1.2%时,且风流稳定可行后方可撤除警戒和送电。同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定器只能在进风流中开启,进入回风流后严禁开关便携式瓦斯检定器。
"12、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采取限量的原则排放瓦斯。在局扇排风侧5米处的风向上捆扎绳索,收紧或放松绳索控制局扇的排风量,收紧或放松绳索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绳索伤人;或者采用把风筒接头断开的方法,改变风筒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的风量。
严禁在局扇吸风口用木板等材料遮挡断面的方法限风。"
13、排放措施现场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矿灯失爆,严禁敲打矿灯头和其它可能产生引火源的行为。
14、排放瓦斯时,自动化办公室、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监测、监控瓦斯排放全过程,出现异常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完毕后立即打印回风曲线送通风调度室。
15、在瓦斯排放完毕后,应由瓦检员检查 10#煤运输大巷及9-2、04、06工作面
内断电电器设备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低于1%、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方可由机电队专职电工人工恢复电源。
16、排完瓦斯后,由通风队现场负责人、安监部现场监督人员向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救护队应分别作好详细记录,备查。
17、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