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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合格证书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一、考证类别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照片1张(大小不分、底色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1份(没有毕业证可提供户口册本人信息页)
考试方式
考核方式采用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采用百分制,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及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
证书核发及管理
由应急管理局统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60日内,需申请换证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