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基本安全措施与防护要求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特种作业培训考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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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安全措施

  1.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2. 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学习现场的安全规定,遵守业主、监理、总包等各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广泛宣传、教育作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

  3. 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4. 施工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安全规范培训,每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 作业时要穿整洁合体并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服,不得裸身作业,要穿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鞋,不得穿凉鞋、拖鞋。

  7. 每天早班前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爬梯,电器机械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于低空进行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禁止上岗。

  8. 必须随时携带和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防止机具、材料的坠落。

  9. 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前,首先应对所戴安全帽进行认真检查,若发现安全帽无内衬或内衬损坏,以及帽壳有龟裂、下凹、裂痕等现象,不得使用,应及时更换。安全帽戴在头上时,一定要端正,并拴好带子,往前后倾斜不行,带子翻在帽上或塞在帽子里也不行,未拴好带子更不行。因为安全帽不戴好,万一人从高处坠落,安全帽就容易脱落而失去其保护作用,造成身体伤害。

  10. 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时,尤其是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可冒险作业。安全带的正确拴挂方法是:

  (1) 水平拴挂。使用单腰带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绳的挂钩挂在和带同一水平的位置,人和挂钩保持差不多等于绳长的距离;若水平距离远,可接绳挂好。

  (2) 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绝不可低挂高用。另外,安全带拴挂时,要挂在无尖锐棱角、且结实牢固的构件上,避免作业时晃动而将安全带割断,值得注意的是,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因为安全带若存放在仓库过久,就会因高温、腐蚀性大、潮湿等因素而出现腐烂现象,以致不能承受负荷而发生断裂,造成人员伤亡。另外,还应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位和挂钩部分,发现断裂或磨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如果保护套丢失,要加上后再用"对有疑问的安全带最好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做到万无一失。

  11. 严禁酒后高空作业。众所周知,酒类饮料中,所含酒精属于微毒类, 人饮洒后,对其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刺激,使知觉麻木迟钝,并使人的行为失态,稳定性和灵活性降低,自身行为控制能力变弱。若工作人员饮酒后作业,其胆量变大,很少有危险感,常常会冒险蛮干;另外,饮酒过量后,人就会站立不稳,东倒西歪,若高空作业,发生事故的机率就相当大,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发现有饮酒者,应坚决禁止其高空作业,以免发生意外。

  12. 对高空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各施工企业必须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应及时改做其它工作。对于患有恐高症、眩晕症(指耳源性眩晕)者,也应调离高空作业岗位"因为患有恐高症的人,登高后会出现胆怯、心慌、畏首畏尾;患有眩晕症的病人,一旦发作眩晕,无法站立,天旋地转,恶心呕吐和耳鸣,容易发生事故。

  13. 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等临时作业设施,不得已必须拆除脚手架或搭板时,需得到安全人员的允许,作业结束务必复原上述装置。

  14. 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不可将所需工具抛来抛去,应将小件工具系带在身上,随用随取。而对于大件工具和材料,最好用运输工具升降,也可捆绑后用结实牢固的绳索传递。在高空作业时,若遇6级以上大风,应暂停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作业现场,待略干不滑后再进行作业。无论是雪霜雨天还是睛天,作业人员都应穿上软底工作鞋,不可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而造成伤害事故。

  15. 在点焊作业时,必须设置接火斗,配置看火人员;各种防火工具必须齐全并随时可用,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16. 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17. 本工程项目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各班组一名兼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由施工员和质检员配合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8. 作业前清理作业场地,下班后整理场地,不要将材料工具乱放,在作业中断或结束时当天清扫垃圾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19. 施工作业现场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二、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1.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措施要完备、可靠并符合现场实际。

  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 、在存有易燃易爆所物质的设备系统或安全门、向空排放门或天然气、氢气放空管线的附近位置作业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与地面保持联系,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此,应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这个专人应该对现场环境非常熟悉,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清晰的应对方案。

  7.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这样可以有效防止电流从地面或水体等进入人体,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8. 、高处作业动火工作必须遵循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标准。高处作业动火工作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9. 、因事故或灾害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大雪、雾天、夜间、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并经部门负责人报安环部和公司有关领导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部门负责人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安环部。这样可以防止因盲目施工而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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