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7787100018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考证类别: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证要求:初训和换证。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进行初训;已取得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需进行换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培训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危化品管理人员、危化品操作工、危化品采购人员等。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品名编号的规定,旨在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确保其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同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也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让我们共同关注危险货物安全,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