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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生产单位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户。这些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建设和使用危化品生产设施。
危化品经营单位与危化品生产单位的区别
危化品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交易、储存、运输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户。与危化品生产单位不同,经营单位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购销管理,确保所接触的危化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处置废弃危化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危化品生产单位资格证书分为:
危化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化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由应急管理局统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60日内,需申请换证考核。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照片1张(大小不分、底色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1份(没有毕业证可提供户口册本人信息页)
考试方式
考核方式采用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采用百分制,80分及以上为合格,只考理论,不考实操!
考试题型及考试标准
考核由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两部分构成。并按照本标准的范围命题。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能刀(包含案例分析)四个部分,按30%、25%、25%、20%的比重进行考核(其中案例分析不少于10%)。
考核要点的的层次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标准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标准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掌握:对本标准所列知识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能够综合分析、解决较为复杂的相关问题。
考核不及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