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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经营。我校决定,将举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参训人员经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颁发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现将报名通知如下: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合格证》,由应急管理局颁发,资格类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期三年,全国通用。
二、考试形式:本人参考、单人单桌、理论实操均为机考,及格分为80分,(注:管理类不考实操,只考理论。)
通过培训,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掌握烟花爆竹安全技术、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预防、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知识,具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
1、本人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
3、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必须具备《条例》、《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5、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仓库储存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
6、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8、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