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知应会100问 (二)

发布时间:2023-06-06
来源:特种作业培训考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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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5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缴纳主体?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生产经营单位可将保费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列入企业成本。

  53.哪些企业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哪些奖惩浮动费率机制?

  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一)事故记录和等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连续2年发生亡人事故的,可以上浮至100%(不含基数);连续3年未发生事故的,费率可以下浮40%。

  (二)其他:包括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赔付率等,每项因素的浮动费率幅度原则上不低于5%。

  55.企业事故报告有哪些要求?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6.事故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7.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8.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经济处罚法律后果是什么?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般事故,单位处30-100万元罚款;

  较大事故单位处100-200万元罚款;

  重大事故,单位处200-1000万元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单位处1000-2000万元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影响特别恶劣的,可以处2-5倍罚款。

  59.什么是谎报事故?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60.什么是瞒报事故?

  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61.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9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62.新建化工建设项目有哪些安全生产许可要求?

  属危化品的化工建设项目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含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两个环节),非危化品的则只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多长时间?如何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64.企业什么情况应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有何时限要求?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65.危化品经营企业在哪些情况下要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1)无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

  (2)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

  (3)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

  (4)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

  (5)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66.哪些企业需要领取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凡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需要领取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67.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要求是什么?

  (1)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2)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3)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4)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5)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6)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7)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8)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9)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0)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8.化工生产企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化工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人数的2%(不足3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化工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9.化工生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化工生产企业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

  70.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应具有哪些资质条件?

  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

  (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3)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三)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直接从事危险作业岗位操作的从业经历;

  (2)依法接受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参加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

  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以上所称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是指在下列危险性较高岗位直接从事化学反应操作的作业人员,涉及硝化、氧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且直接进行高温高压、放热、深冷、裂解、聚合、有机合成、易燃易爆危化品分离、自动控制等岗位操作。

  71.什么是化工生产企业“二重点一重大“?

  “二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统称。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必须按规定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72.化工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有哪些管理规定?

  化工生产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3.什么是危险作业?

  化工生产企业的事故大多发生在危险作业过程中,因此化工生产企业的危险作业列入重点安全管理范围。它主要包括动火、动土、吊装、断路、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

  74.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有哪些规定?

  依据有关规定,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75.化工生产企业多长时间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做一次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并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停产或者关闭的。其多余或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如何处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7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78.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

  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坍塌事故。

  79.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1)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各部门会审后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3)施工时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和整改。

  80.大型施工机械的装、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1)必须由有装、拆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作业;

  (2)装、拆前要制定方案,方案须经上级审批通过;

  (3)对装、拆人员要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4)装、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派有监护人员和设置装、拆的警戒区域;

  (5)安装完毕后,企业应进行验收。经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1.“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指什么?

  “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

  82.现场防火工作要求有哪些?

  工地应有防火制度和配置灭火器材,危险场所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相对应的防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设置位置合理、醒目、便于随手可取;动火要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超过30m高的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源管道(2寸水管),每层要设消防龙头接口,地面设增压泵。

  8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针对施工任务特点,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

  (5)每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复查工作;

  (6)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84.施工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安全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

  (2)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制止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3)对作业人员做好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认真限时加以落实。

  85.技术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针对特殊施工工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3)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做好对安全设施的技术鉴定和安全改进项目的技术核定。

  86.什么是起重工“十不吊”?

  (1)起重超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要求不吊。

  (4)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吊钩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7)带棱角、缺口物体未垫好不吊。

  (8)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9)有爆炸性的物体不吊。

  (10)钢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87.什么是焊工“十不焊”?

  (1)无上岗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燃及有害物品容器,未彻底清洗不焊割。

  (4)密闭器具未采取措施不焊割

  (5)设备未断电、容器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焊接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未采取措施和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88.什么是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和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进行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89. 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围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仓库、生产装置等重大危险源及关键部位等的安全风险,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采集企业重点部位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实时数值与异常报警信息,构建分级管控与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危化品领域重特大事故。主要功能包括:动态监测档案、企业视频监控、报警数据分析、分级预警机制、报警闭环管理、动态监测简报等。目前已接入14823个报警检测器及1660路视频监控画面。

  90.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要内容是什么?

  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等。

  91.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责任主体是什么?

  市应急管理局是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是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明确1个内设机构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非工作时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为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

  突发事件信息,一般情况下逐级上报,遇有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92.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事发0.5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2小时内向省应急管理厅书面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93.较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事发0.5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110分钟内向省应急管理厅书面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94.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事发15分钟内通过电话、25分钟内通过书面向市局报告。市局要在事发25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35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2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95.上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是什么?

  上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核实、及时反馈,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书面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电话反馈,30分钟之内书面反馈。

  96.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责任追究是什么?

  依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规定,凡达到报告标准的突发事件信息,相关责任主体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的,视为迟报;因过失超过24小时未报的,视为漏报;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且经认定有主观故意情节的,视为瞒报;报告信息内容严重失实,且经认定有主观故意情节的,视为谎报。

  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单位,接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核查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处理。

  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检查、督导、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扣减考核成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97.突发事件报告方式是什么?

  电话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在书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之前,可先通过电话方式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书面报告。通过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平台报告。

  音视频报告。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移动应急平台、应急通讯指挥车、单兵图传等方式,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现场音视频信息。

  报告涉密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通过机要部门或保密通信设备、涉密文电传输系统报告。

  98.安全宣传“五进”是什么?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99.“四个一律”是什么?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末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締;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律依法严格追宄法律责任。

  100.“五个一批”是什么?

  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縮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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